來源:無錫商報 8月16日 A4版 本報訊小吳/報道 路邊的早餐店、菜場里的熟食店……小作坊、小餐飲與大家的生活密不可分,其存在的臟亂差等問題也飽受詬病。如何管住這些食品經營場所和從業人員?近日,市食藥監局在官網上發布了《無錫市食品小作坊登記證申領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的公告,要求我市食品小作坊從事食品生產加工活動,應當依法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記證。 劉先生在小木橋菜場經營一個熟菜攤點,聽說小作坊也可領證了,他很感興趣,“做熟菜的加工點大多是小作坊,新政實施后,想領證規范經營,把證掛出來生意肯定也會變好的?!?br /> 市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市區食品小作坊可能達不到食品生產企業規模條件,但也不可或缺,一定程度上也給市民生活帶來便利。下一步,需對食品小作坊提檔升級,以達到小作坊領證條件。此次申請登記證的小作坊首先需取得營業執照等證件,同時具備與生產加工的食品品種、規模相適應的固定場所和設備、設施;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以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辦法》還規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依法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經所在地鄉鎮街道核實并確認無噪音、污水、異味等擾民因素、房屋為非違章建筑后,放可向所在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登記證。 記者了解到,按照《江蘇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食品小作坊未經食藥監管理部門登記,從事食品生產加工活動的,至少要罰2000元。除由食藥監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加工的食品,沒收用于違法生產加工的工具、原料等,違法生產加工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2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 |